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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闻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些关于国家安全的知识你要知道
发布时间:2023-01-11        浏览次数:54        返回列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1)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2)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 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3)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6)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有哪些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协助。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5.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6.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 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7.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西北工业学校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党委安排各党支部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国家安全相关内容。学校党委制作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PPT,并在教学楼电子大屏全天候滚动播出,面对全体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学校团委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校园广播等形式,为学生们生动讲解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国家安全的基本内容、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等知识。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走入青年学子,使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我们每个人都要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履行好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