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西北工业学校赛点赛程通知
投稿:执委会 审核:白亚光 版面:赵昭琛
2019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定于2019年3月11日至22日举行,大赛赛项拟设置为13个专业大类49个项目,并确定了13个赛点学校,西北工业学校荣幸获得承办化工生产技术、工业分析赛项资格。现将我校赛点承办的比赛项目、赛程及参赛注意事项通报如下:
赛项一:化工生产技术赛项
一、赛项安排
赛项名称:化工生产技术
赛 点:西北工业学校
赛项联系人:张建文 15309298381
赛点联系人:郝星照 17730686312
比赛时间:2019年3月14日至16日
二、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集体赛项,每个参赛队由1名领队、3名选手和1名指导教师组成,选手须为同一学校在籍学生,每所学校限报1队。
三、比赛细则
(一)比赛内容
本赛项竞赛项目分为:化工专业理论知识考核(A)、化工生产仿真操作(B)和精馏操作(C)三部分。竞赛时,化工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和化工生产仿真操作为个人项目,精馏操作为集体项目。
1.化工专业理论知识考核(A)
主要以化工总控工中级工(四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组织命题。包括选择题与判断题两种题型,其中:单项选择题60题、判断题40题。竞赛时间60分钟。采用标准化机考方式,考题直接从题库中由计算机随机生成,选手考完后由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
2.化工生产仿真操作(B)
考核采用机考方式,竞赛软件采用北京东方仿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仿真软件。考核时,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在保证难易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每个组合由“反应器、传质分离、公用工程”构成。具体方案为:方案一,间歇釜+吸收解吸+抽真空;方案二,流化床+萃取+加热炉;方案三,固定床+吸收解吸+加热炉。考核方案的确定开赛前由裁判长抽签决定。具体考核内容有:1)冷态开车;2)正常停车;3)事故处理(屏蔽事故名称,由选手根据现象判断并排除事故);4)稳态生产(通过教师站随机下发扰动,选手判断并解除)。竞赛时间120分钟,选手考完后由计算机自动评分。
3.精馏操作(C)
本项目采用浙江中控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常减压精馏操作装置(UTS-JL)(本次比赛只用常压精馏部分),工作介质采用乙醇-水溶液。要求3位选手在相互配合下,根据规定的操作要求共同进行操作,包括开车前准备、开车操作、生产运行、停车操作,并按实际工业生产要求考核其所得产品产量、质量、生产消耗、规范操作及安全与文明生产状况。竞赛操作时间为120分钟。
(二)比赛要求
1.参赛团队要求
(1)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工生产技术赛项中获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
(2)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向竞赛组委会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竞赛执委会核实后予以更换;集体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
2.赛场要求
(1)赛场提供竞赛指定的专用设备,参赛选手不可自带工具。
(2)参赛选手在竞赛区的竞赛装置号、机位号及工具等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3)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按统一指令开始比赛。
(4)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竞赛须知,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按竞赛规则、项目与赛场要求进行竞赛,不得携带任何书面或电子资料、U盘、手机等电子或通讯设备进入赛场,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
(5)竞赛期间,竞赛选手应服从裁判评判,若对裁判评分产生异议,不得与裁判争执、顶撞,但可于规定时限内由领队向竞赛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竞赛仲裁委员会调查核实并处理。
(6)竞赛过程中如因竞赛设备或检测仪器发生故障,应由项目裁判长进行评判;若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而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选手或该队比赛,若非选手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比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参加比赛),如果裁判长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将给参赛选手补足技术支持人员排除设备故障所耽误的竞赛时间。
(7)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比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选手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参赛选手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选手一起签字确认。
(9)比赛结束,参赛队需清理现场,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四、评分
竞赛评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注重考核选手的职业综合能力、团队的协作与组织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一)评分办法
1.理论知识竞赛成绩(A):根据参赛选手上机考核由计算机直接评分,满分100分。
2.化工仿真成绩(B):根据参赛选手上机操作各单元成绩加权平均记分,折算成满分100分。
3.精馏操作成绩(C):由2名裁判员依据选手现场实际操作规范程度、操作质量和文明操作情况,按照精馏操作评分细则单独评分后再加以平均,以确定成绩,满分100分。
4.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Gi)计算:Gi =Ai×15%+Bi×40%+Ci×45%
团体总成绩(G)计算:G=G1+G2+G3。
5.竞赛名次按成绩高低排定,总成绩相同者,以实际操作技能成绩(含仿真)高者为先,实际操作技能成绩相同时,按比赛完成时间短者为先。
6.在比赛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参赛项目的名次和得分,并上报竞赛组委会。
(二)评分标准
1.理论知识考核(A)、化工生产仿真操作(B)均由计算机自动评分。
2.精馏操作(C)主要考核选手掌握常压精馏装置的构成、物料流程及操作控制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车准备、开车、全回流、部分回流和正常停车等操作;控制塔釜液位、进料温度、塔顶压力、塔压差、回流量、采出量等工艺参数,维持精馏操作正常运行;正确判断运行状态,分析不正常现象产生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恢复正常运行;正确使用控制和指示仪表;生产记录与报告等。具体评分细则赛前由裁判组审定并执行。
五、其他
(一)奖项设定
竞赛设参赛选手团体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二)申诉与仲裁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3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赛项二:工业分析检验赛项
一、赛项安排
赛项名称:工业分析检验
赛 点: 西北工业学校
赛项联系人: 张建文15309298381
赛点联系人: 郝星照17730686312
比赛时间:2019年3月14日至16日
二、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集体赛项,每市(或省直属校)限报1队,每队2人,选手须为同一学校在籍学生。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参加理论知识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竞赛分别计算个人成绩和团体成绩。每个参赛队只能报1名指导教师。
三、比赛细则
(一)比赛内容
本赛项由分析操作考核和理论知识考核两个部分组成。分析操作考核题目:未知试样浓度的测定。竞赛考核范围依据中职工业分析检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能力要求确定。
理论知识考核则提供了考核命题标准、范围和考核题库(化学工业出版社王炳强、曾玉香主编的《化学检验工职业技能鉴定试题集》2015年6月出版),范围为中级篇试题,不包含各章节计算题、综合题以及第四章化学反应与溶液基础知识。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与判断题三种题型,其中:单项选择题35题、多项选择题35题、判断题30题。竞赛时间60分钟。采用标准化机考方式,考题直接从题库中由计算机随机生成,选手考完后由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
(二)比赛要求
1.参赛队伍要求
(1)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向竞赛组委会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竞赛执委会核实后予以更换;集体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
(2)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业分析检验赛项中获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
2.赛场要求
(1)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必须听从现场裁判人员的统一布置和安排,比赛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参赛队及个人信息。
(3)竞赛使用的仪器部分,除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外,其他玻璃量具和器皿可以自带,也可以使用现场准备的仪器设备,不保证能洗干净。各参赛队选手可以根据竞赛需要自由选择使用。
(4)竞赛时选手可以自带不具有工程计算功能的计算器。
(5)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任务和现场条件无误后开始竞赛。
(6)将已经公开的竞赛方案在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后发放,实际操作现场提供的测定样品各场次略有差异。
(7)每个代表队由两名选手组成,每名选手都必须参加理论考核和分析技能操作考核内容。
(8)分析技能操作的竞赛时间为240分钟,竞赛过程中,选手休息、饮食或入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9)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确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竞赛,由竞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补时或延时的决定;确因设备终止竞赛,由竞赛裁判长决定选手重做。
(10)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由于操作失误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造成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将被终止竞赛。
(11)在竞赛过程中,各参赛选手限定在自己的工作区域内完成竞赛任务。
(12)若参赛选手欲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3)裁判员根据参赛选手在现场操作的情况给出现场成绩,裁判员根据选手的分析结果准确度和精密度通过计算机计算和真值组给出的结果给出成绩。
(14) 竞赛结束后,参赛选手须完成现场清理并将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3.成绩评定
大赛在赛项执委会领导下,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参赛队成绩通过裁判长、监督人员、仲裁人员审核,确保比赛成绩准确无误。
四、评分
竞赛评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注重考核选手的职业综合能力、团队的协作与组织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一)评分办法
1.理论知识竞赛试卷由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经评审裁判审核后生效。
2.实践操作竞赛成绩分两步得出,现场部分由裁判员根据选手现场实际操作规范程度、操作质量、文明操作情况和现场分析结果,依据评分细则对每个单元单独评分后得出;分析结果准确性部分则等所有分析结果数据汇总并经专人按规范进行真值、差异性等取舍处理后得出。
3.理论知识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均以满分100分计,最后按理论知识占20%、实践操作考核占80%的比例计算参赛总分。
4.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分别按照操作完成的时间排序,用时少者排名靠前。
5.成绩的计算
个人得分:A×20%+B×80%
A—理论知识考核得分
B—实践操作考核得分
集体得分:A均值×20%+B均值×80%
A均值—理论知识考核平均得分
B均值—实践操作考核平均得分
(二)评分标准
1.理论知识考核由计算机自动评分。
2.分析操作考核具体评分细则由裁判组审定并执行。
五、其他
(一)奖项设定
1.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2.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3.对大赛举办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申诉与仲裁
1.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
2.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3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4.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西北工业学校赛点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执委会
主 任:江海傲
副主任:吴团生
成 员:胡光华 郝星照 张建军 刘 瑞
主要职责: 负责整个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仲裁组
组 长:张建文
成 员: 宋进岗及教育厅委派的相关技术专家
主要职责:
1.负责比赛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考场的选定、各项目比赛规程、试题制定和印制、保密管理工作。
2.负责比赛考评标准的制定。
3.负责对各项目比赛进行监督、监考。
4.负责对各项目比赛理论考试阅卷工作。
5.负责对各项目比赛实际操作考评、成绩汇总及排名工作。
6.负责宣布各项目比赛成绩及技术答疑,成绩上报工作。
(三)赛事组
组 长: 吴团生
成 员: 郝星照 刘 瑞 魏承涛
主要职责:
1.负责参赛选手抽签、赛前资格审查。
2.负责比赛考试监考,选手试卷和实践操作考评表的收存保管工作。
3.协助考评组进行个人和团体总分统计和各项目的成绩排名工作,成绩公
布。
4.负责赛场的准备。
5.负责赛场的设备维护与保养。
6.负责赛程安排。
(四)接待组
组 长: 胡光华
成 员: 薛普和 张建军 许丽红
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联络员、裁判、技术人员的接送及接待报到、餐饮、住宿安排。
2.负责领队、教练、选手的报到接待、住宿安排、餐饮联系。
3.负责比赛期间所有考务及工作人员的餐饮安排。
4.对部分竞赛项目参赛学生进行封闭;负责领队、选手休息室准备及管理。
5.负责竞赛资料的印刷与发放。
(五)宣传组
组 长:白亚光
成 员:夏 齐 赵昭琛
主要职责:
1.负责整个竞赛宣传报道、拍照、摄像、上报新闻稿件、校园布置及开闭幕式筹备工作。
2.负责会议室布置,会场指引,饮水供给,比赛场内外横幅、宣传标语的制作与悬挂。
(六)后勤组
葛颖辉
主要职责: 负责整个竞赛水电保障、医务保障工作。
(七)安保组
寇元和
主要职责: 负责整个竞赛安全、考场警戒、停车场指挥等工作。
西北工业学校赛点报到须知
2019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化工生产技术、工业分析检验两个项目比赛定于2019年3月14至16日在西北工业学校举行。现将比赛报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到时间:2019年3月14日8:30—15:00
2.报到地点:陕西省兴平市槐里西路西北工业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
3.乘车路线:
(1)自驾车由兴平高速出口到西北工业学校新校区(兴平市槐西路)。
(2)由西安城西客运站乘坐西安—兴平高速客车,在兴平市汽车站下车,再乘102路公交车在金都雅苑站下车,向西步行到西北工业学校新校区。
(3)由咸阳世纪方圆广场乘坐4路公交车到兴平市汽车站下车,再乘102路在金都雅苑站下车,向西步行到西北工业学校新校区。
4.食宿安排:承办方为参赛学校联系协议酒店,推荐酒店:豪生酒店,兴平市中心大街中段。报到后自行办理入住手续,费用自理。各参赛队请于3月14日前与报到联络人联系。联络人:胡光华 电话13484579333
5.其它事宜:报到时所有参赛选手需带身份证、参赛报名表、小2寸相片。
6.赛点联系人: 郝星照 电话:17730686312
7.赛点位置简图:
8.各赛项日程安排如下表1、表2
表1 2019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化工生产技术赛项日程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项 目 | 地 点 | 负责人 |
3月14日 | 8:30~10:00 | 裁判员报到 | 西北工业学校教学楼 一楼大厅 | 胡光华 |
10:00~10:30 | 裁判员会议 | 西北工业学校教学楼 二楼会议室 | 刘 瑞 | |
10:30~11:30 | 裁判员熟悉竞赛装置 | 竞赛场地 | 许凯朋 | |
8:30~15:00 | 参赛代表队报到、领取比赛资料 | 西北工业学校教学楼 一楼大厅 | 胡光华 | |
15:00~16:00 | 大赛开幕式 | 西北工业学校教学楼 六楼会议室 | 白亚光 | |
16:00~16:30 | 预备会 | 西北工业学校教学楼 六楼会议室 | 刘 瑞 | |
16:30~17:30 | 参赛代表队熟悉比赛场地 | 竞赛场地 | 许凯朋 | |
19:00~21:00 | 精馏操作竞赛 (第一场,3#、5#设备) | 化工实训楼 104实训室 | 许凯朋 | |
3月15日 | 8:00~10:00 | 精馏操作竞赛 (第二场,4#、6#设备) | 化工实训楼 104实训室 | 许凯朋 |
10:40~12:40 | 精馏操作竞赛 (第三场,3#、5#设备) | 化工实训楼 104实训室 | 许凯朋 | |
14:00~15:00 | 理论考试 | 化工实训楼 509机房 | 许凯朋 | |
15:30~17:30 | 仿真考试 | 化工实训楼 509机房 | 张军武 | |
3月16日 | 8:00~9:00 | 竞赛点评 | 西北工业学校教学楼 六楼会议室 | 白亚光 |
9:00~10:00 | 闭幕式 |
注: 1.参赛选手须提前20分钟凭身份证、参赛证参加赛前检录和抽签工位号等。开赛迟到1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检录地点:化工实训楼1楼大厅。
3.抽签地点:各竞赛场地。
4.完成比赛的参赛队不得在赛场附近逗留。
表2 2019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工业分析检验赛项日程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项 目 | 地 点 | 负责人 |
3月14日 | 8:30~10:00 | 裁判员报到 | 西北工业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 | 胡光华 |
10:00~10:30 | 裁判员会议 | 西北工业学校化工楼二楼会议室 | 郝星照 | |
10:30~11:30 | 熟悉竞赛场地 | 竞赛场地 | 牛飞伦 | |
8:30~15:00 | 参赛代表队报到、领取比赛资料 | 西北工业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 | 胡光华 | |
15:00~16:00 | 大赛开幕式 | 西北工业学校教学楼六楼会议室 | 白亚光 | |
16:00~16:30 | 预备会 | 西北工业学校教学楼六楼会议室 | 郝星照 | |
16:30~17:30 | 参赛代表队熟悉比赛场地 | 竞赛场地 | 牛飞伦 | |
19:00~20:00 | 理论考试 | 化工实训楼 506机房 | 牛飞伦 | |
3月15日 | 8:00~12:00 | 操作考核 (第一场次) | 化工实训楼411.413实验室 | 牛飞伦 |
14:00~18:00 | 操作考核 (第二场次) | 化工实训楼411.413实验室 | 牛飞伦 | |
3月16日 | 8:00~9:00 | 竞赛点评 | 西北工业学校教学楼六楼会议室 | 白亚光 |
9:00~10:00 | 闭幕式 |
注:1.参赛选手须提前20分钟凭身份证、参赛证参加赛前检录和抽签等工作。开赛迟到1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检录地点:化工实训楼4楼。
3.抽签地点:各竞赛场地。
4.完成比赛的参赛队不得在赛场附近逗留。
西北工业学校赛点竞赛注意事项
一、领队、指导教师
(1)发扬良好的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认真学习大赛相关文件、比赛规程,认真履行职责。
(2)各领队、指导教师要做好本队参赛选手的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参赛选手的安全教育工作。
(3)各领队、指导教师在大赛期间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4)根据赛项日程安排,准时有序地组织本队人员的参赛工作,确保选手准时参加比赛。
(5)服从赛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和赛场安全,对比赛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执委会提出,但是不得以任何方式中断比赛。
(6)各领队及指导教师在大赛期间要确保通信畅通。
(7)各代表队全体成员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树立良好赛风,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参赛选手
(1)参赛选手须服从赛场指挥,遵守赛场规则。
(2) 参赛选手务必于赛前20分钟到赛场等候,迟到10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3)参赛选手着装上不得有显示本市、县(区)、学校校名的中、英文标识。
(4)参赛选手须携带大赛规定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参赛证)参加比赛,证件不全者不准参加比赛。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竞赛现场。
(5)参赛选手不得在赛场内喧哗打闹,保护场地的设施设备,爱护环境卫生,注意安全,保管好贵重物品。
(6)参赛选手在参赛期间应当爱护公物以及比赛现场设备,如因其本人原因导致有关物品损坏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选手应服从比赛裁判的评判结果,如有异议须由领队向仲裁组提出。
(8)参赛选手在比赛结束后选手必须立刻离开赛场,不得滞留。
三、裁判长
(1)组织裁判学习规则,并领导、检查和监督大赛裁判工作。
(2)掌握竞赛进程,根据规则解决竞赛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3)对竞赛成绩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并组织裁判员进行总结。
四、评判员
(1)裁判员须佩戴裁判证,衣着整洁,仪表端正。
(2)裁判员要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做到评判公正,一视同仁。
(3)选手进入赛场后,在裁判评定成绩结束之前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4)严格执行各竞赛项目的评分标准,不得随意打分。
(5)裁判要始终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6)对评判工作中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执委会汇报,妥善解决。
(7)在评判过程中要对比赛成绩严格保密。
五、工作人员
(1)大赛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比赛服务工作。
(2)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分内各项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认真检查、核准证件,非参赛选手不准进入赛场。同时,要安排好领队、指导教师休息。
(4)比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等)应与赛事组及时联系,及时处理;如需重新比赛要得到执委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5)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执委会报告,同时做到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件发生,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6)各代表队要认真组织好参赛选手的赛前准备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与赛事组联系协商解决办法。
(7)各项比赛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在比赛前、比赛进行中一定要坚守岗位,要对技术比赛的全过程负责。
(8)工作人员不得在赛场内接听或拨打电话。
六、赛场规则
(1)参赛选手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赛场。
(2)除现场裁判员和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执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设备保障工作人员因排除技术和设备故障需要,经赛事组负责人同意,可以进入比赛现场,排除故障后应及时离开现场。
(3)各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及比赛工作人员凭证件进入相关区域,其他人员严禁进入。
(4)媒体记者进入赛场必须经过执委会批准,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5)赛场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不准高声喧哗、打闹。
(6)自觉维护赛场安全,遇有特殊情况听从统一指挥调动。
(7)本规则解释权归执委会。
大赛执委会